按照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规定,380万吨/年原料预处理装置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如下:
一、建设项目情况简述
(1)项目名称:380万吨/年原料预处理装置技术改造项目;
(2)建设地点: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广饶县大王经济开发区胜利路13号;
(3)项目投资:总投资为3000万元;
(4)建设单位:山东胜星化工有限公司;
(5)现有项目环境保护概况:
废气:原料预处理装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主汽提塔加热炉烟气、加裂原料细分塔加热炉烟气,污染物为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和烟尘。主汽提塔加热炉烟气和加裂原料细分塔加热炉烟气合并后,废气经脱硝装置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。废水:排出的废水有含硫污水、含油污水,经公司内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。噪声:主要噪音声源进行了隔声降噪措施,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。固废:项目技改前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及清罐产生的罐底油泥。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外运处理。清罐过程有罐底油泥产生,属于危险废物,经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。
二、建设单位
建设单位:山东胜星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:李海峰
联系电话:18766479486 电子邮箱:dysxhg@126.com
三、评价单位
评价单位:山东典图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: 李明霞
联系电话:0533-3910045 邮箱:sddt100@163.com
四、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
见附件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及途径
1、公众可采取向前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地址发送信函、电子邮件、电话等方式,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。
2、公众对该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,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,按上述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公众意见时,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方便回访。
3、在接受调查表格后将严格管控公众个人信息,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再公开。
山东胜星化工有限公司
2019年10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