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0万吨/年加氢裂化项目(二期)变更
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
按照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规定,180万吨/年加氢裂化项目(二期)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如下:
一、建设项目情况简述
(1)项目名称:180万吨/年加氢裂化项目(二期)变更;
(2)建设地点: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广饶县大王经济开发区胜利路3号;
(3)建设单位:山东胜星化工有限公司;
二、建设单位
建设单位:山东胜星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:李海峰
联系电话:18766479486 电子邮箱:dysxhg@126.com
三、评价单位
评价单位:山东典图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: 李明霞
联系电话:0533-3910045 邮箱:sddt100@163.com
四、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及途径
1、公众可采取向前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地址发送信函、电子邮件、电话等方式,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。
2、公众对该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,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,按上述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公众意见时,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方便回访。
3、在接受调查表格后将严格管控公众个人信息,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再公开。
山东胜星化工有限公司
2020年10月10日